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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哪些考生可申请参加分类考试招生?
发布时间:2015-02-04 作者: 浏览次数:

凡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考生,都可以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其余两种模式的招生分别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和《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4〕4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虑到部分考生由于不了解我省实施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而未参加去年12月份进行的高考报名的实际。省招办近期将为这一部分考生专门开辟通道,重新开启高考报名系统,给这部分考生一次补报名的机会。请有关考生留意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通知,不要错过机会。补报名后的考生再按照分类入学的相关流程选择自己心仪的院校参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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