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网站首页  >  报考指南  >  考生问答  >  正文
四、分类考试招生的计划数是如何确定的?
发布时间:2015-02-04 作者: 浏览次数:

省内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招生计划按照分类招生、多元录取的工作要求,科学编制、分批公布、逐次完成。2015年,各高职院校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本校在陕招生计划的50%。录取过程中,将在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规模内,依据各高职院校实际招生情况对其招生计划进行调剂。

各高职院校要在其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依据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各专业招生规模。鉴于医学、师范、公安司法类等专业,国家有特别规定或有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列入分类考试招生范畴。

扫一扫分享本页
联系我们
北校区(新校区)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   邮编:710300

联系电话:02981481111   81480222

咨询QQ:800007590

建设与运维:网络中心

友情链接
招办微信公众:sxgfxyzsb 学校官微公众 : sxgfxywx

版权所有: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备案号:陕ICP备06002608号  陕公网安备:61012502000138号